液光固態(tài)向歐洲燈具品牌商提出產品專利侵權訴訟
近日,液光固態(tài)向歐洲燈具品牌商GIRARD SUNRON提出產品專利侵權訴訟,要求產品全面下架,不得販賣。
液光固態(tài)于2018年底12月20日在德國曼海姆法院(Mannheim Court)向歐洲燈具品牌商GIRARD SUNRON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控告其制造販賣之產品侵犯液光固態(tài)柔性燈條及燈泡技術專利。
據悉,侵權產品主要有三大系列如圖,其中包含燈條與燈泡外型設計不但與液光固態(tài)產品相似度極高,細究之下發(fā)現直接抄襲者不在少數,相關品項高達98款,嚴重損害液光固態(tài)與其合作經銷商在歐洲的市場活動。
消息指出,該訴訟向被告提出損害賠償及立即停止制造、進口、販賣該系列侵權產品,該訴訟已獲得液光固態(tài)在德、法、英以及荷比盧等國經銷商的全力支持,不排除將搜索范圍擴大到其他國家。
柔性燈絲條具有可彎繞的特性,最大的優(yōu)勢就在于更能表現光的精致感,讓燈具設計更有彈性。液光固態(tài)在柔性燈條與相關LED燈泡投入十年以上的研發(fā),目前已經保有逾百種專利。
近年來,LED燈絲及燈泡發(fā)明廠商捍衛(wèi)智慧產權意識抬頭,并在各相關展會、消費市場、網絡銷售收集相關侵權證據后,進行警告或直接提告,因此,品牌通路商在選擇燈絲燈制造廠時,必須再檢討是否由足夠有效的專利保護其販賣產品,以免因侵權造成品牌商譽及運營上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