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正式發(fā)布了2017年北京新能源車型補貼標準,相比去年的標準有了大幅下調(diào)。
具體來說,2017年北京市示范應(yīng)用新能源小客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確定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國家和本市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在國家補貼標準中,購買純電動續(xù)航里程為100公里及以上、但小于150公里車型,國家補貼2萬元;購買純電動續(xù)航里程為150公里及以上、但小于250公里車型,國家補貼3.6萬元;購買續(xù)航里程為250公里及以上車型,國家補貼4.4萬元。
按照50%到金額計算,上文中三種類型的新能源汽車,北京市將分別補貼1萬元、1.8萬元以及1.2萬元。
在2016年的政策中,在北京市購買新能源汽車可根據(jù)條件獲得5萬元、9萬元以及11萬元不等的補貼。但在新政策實施后,補貼只剩下3萬元、5.4萬元以及6.6萬元,分別多花2萬元、3.6萬元以及4.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