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始人薛村禾剛同美國證監(jiān)會(SEC)就內(nèi)幕交易案達成和解,又有幾場集體訴訟在等著UT斯達康(NASDQ:UTSI)。
“UT斯達康在股票期權方面有違聯(lián)邦證券交易法的表現(xiàn),我們正準備進行一場集體訴訟。”9月14日凌晨,美國Finkelstein Thompson LLP律師事務所合伙人Elizabeth K. Tripodi向記者表示。在此前后,一位個人投資者也將UT斯達康告上法庭,指控四位高管在期權上作假。
2007年7月24日被投資者喻為“真相揭露日”。當天,UT斯達康發(fā)布自查報告稱,由于采用了錯誤的期權發(fā)放日期,導致過去五年財報多計入了2800萬美元的股票激勵費用,導致公司凈利減少。拔出蘿卜帶出泥,精明的美國投資者和律師從報告中發(fā)現(xiàn)問題,指控UT斯達康有意進行股權回溯,即將授予認股權的日期推前到股價較低時,令獲授認股權者得益。
連日來,UT斯達康股價一路下跌,9月13日收于歷史最低價2.65美元,當日跌幅達13.96%。
最低價發(fā)放期權?
今年8月20日,美國Finkelstein Thompson LLP律師事務所宣布,正在就UT斯達康潛在股東對公司提出的指控進行調(diào)查。
這家總部在華盛頓的律師事務所長于復雜的集體訴訟案件,在涉及違反反托拉斯法、對消費者的欺詐以及證券欺詐行為的訴訟調(diào)查方面,有相當?shù)闹取?/p>
事情很快就有了進展。9月6日,該律師事務所宣布已經(jīng)代表一些持有UT斯達康普通股的股東,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qū)地方法院向UT斯達康提起訴訟。
該律師事務所發(fā)送給記者的材料顯示,訴訟焦點集中在UT斯達康高管的期權激勵問題。該律師事務所的指控稱,2002年7月24日至2007年9月4日期間,UT斯達康偽造和故意向外界隱瞞了有關公司雇員和高管股票期權的一些材料。
該律所的指控稱,在此時間段,UT斯達康明確表示高管期權執(zhí)行價格將不會低于期權授予當天UT斯達康普通股的收盤價格,但在2002財年,公司授予高管的期權卻始終低于年度最低收盤價、季度最低收盤價。
Elizabeth K. Tripodi對記者表示,訴訟接下來的一個階段是要選出原告代表——按照美國聯(lián)邦法律,法院將會指定那些因公司欺詐行為受損最大的機構或個人為原告代表。
同時,在給記者發(fā)來的E-mail里,Elizabeth K. Tripodi稱,在這場訴訟中,股東將按照相應持股份額分享訴訟所得。如果有意成為原告代表,只要向律師事務所提交一個申請表格。顯然,F(xiàn)inkelstein Thompson LLP律師所有意壯大其訴訟隊伍。
四高管成眾矢之的
與此同時,另一場有關期權問題的訴訟也在等著UT斯達康,其矛頭則直指該公司的四位高層。
9月4日,一位名叫彼得·魯?shù)婪?Peter Rudolph)的投資者也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qū)地方法院遞交訴狀,指控UT斯達康及公司四位高管——陸泓亮、邁克·索非(Michael Sophie)、托馬斯·托伊(Thomas Toy)和弗朗西斯·巴頓(Francis Barton)——在期權問題上做出了虛假陳述。
該投資者主張的調(diào)查日期也是2002年7月24日至2007年9月4日。其指稱,在2002財年,授予被告的期權始終與年度最低收盤價、季度最低收盤價,或UT斯達康股價急劇上漲相關聯(lián)——這與Finkelstein Thompson事務所的指控完全一致。
魯?shù)婪蛘J為,對于期權授予日期與UT斯達康股票低價之間強烈的相關性,惟一可能的解釋是,UT斯達康授予期權的執(zhí)行價格是在事后決定的,或直接在UT斯達康股價迅猛上揚之前寫上日期。
魯?shù)婪蚺e例稱,在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財務年度,UT斯達康兩次授予陸泓亮期權——一次是在2002年2月28日,授予15萬股,當天收盤價20.25美元,是那一年到那天為止的最低價。緊接著第二天,UT斯達康股票價格開始持續(xù)上漲;第二次是在2002年7月25日,UT斯達康授予陸泓亮7.5萬股期權,當天UT斯達康股票收盤價為15.72美元,是當年的最低價,此后,斯達康股票價格開始上漲。
另外一位高管索非在這兩次期權授予中分別獲得10萬股和5萬股不等的期權激勵。魯?shù)婪虻脑V狀顯示,至2003年10月29日,索非從期權激勵中總共獲利約41.8萬美元。
公開資料顯示,陸泓亮為UT斯達康創(chuàng)始人,先后擔任公司總裁,首席執(zhí)行官,從2003年3月起擔任董事長;索非,從1999年8月至2005年8月?lián)卧摴靖笨偛煤褪紫攧展俾殑?;托伊,?007年1月1日起擔任董事長,在這之前,他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長達12年;巴頓,從2005年8月起擔任該公司執(zhí)行副總裁和首席財務官職務。目前,四人均為公司的核心管理層。
魯?shù)婪蛘J為,以上被控高管的股權回溯行為,使得公司不能計入因股權回溯造成的確切損失,進而使公司低估了運營成本而高估了利潤,對投資者構成了虛假陳述。
魯?shù)婪蛟谠V訟中也要求將該案定為集體訴訟案處理,并賠償損失。
連續(xù)7年財報不可靠
事實上,抖出期權問題的卻是UT斯達康自身的內(nèi)部調(diào)查。
今年7月24日,UT斯達康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提名和企業(yè)管理委員會在內(nèi)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為了在財務會計和信息透明度方面滿足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第25號意見書——《關于發(fā)給員工股票的會計處理意見書》的要求,UT斯達康在授予特定期權時使用了錯誤的合約日期,將導致公司在以前公布的財報中計入額外的股票獎勵支出,并使UT斯達康以前特定時期的凈利潤減少,或者凈虧損和累計赤字增加。
基于這一原因,UT斯達康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在同公司管理層協(xié)商后確定,該公司此前提交的2000年到2006年的財報將不再可靠。UT斯達康已經(jīng)確定,在其重申的2000年到2006年財報中,將再計入約2800萬美元的非現(xiàn)金股票獎勵支出。
與此同時,UT斯達康還宣布,將對特定中國銷售合同進行獨立審查,可能導致UT斯達康進一步推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特定時期的財報。
“這么多漏洞很容易被美國律師盯上的。”曾長期在美國工作的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志東分析。實際上,但從2005年第二季度起,UT斯達康開始出現(xiàn)大幅虧損,從2006年3月起,由于多次未能按時提交財報,UT斯達康多次被納斯達克警告。
除了財務漏洞,自中國的小靈通市場下滑之后,UT斯達康的業(yè)績也一直沒有起色。作為UT斯達康轉型最為看好的目標,IPTV市場雖然已經(jīng)在啟動,但市場太小,UT斯達康很難拿到大訂單。[!--empirenews.page--]
湯姆森金融調(diào)查顯示,眾多美國的分析師預計,UT斯達康2007年每股虧損82美分?;蛟S,這對于陸泓亮等高層來說,訴訟只是諸多困難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如何提升公司業(yè)績才是一個大問題。
截至9月14日晚,本報記者未能聯(lián)系到UT斯達康官方人士,而UT斯達康也未在納斯達克就上述訴訟發(fā)布官方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