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美國《華爾街日報》網(wǎng)絡版今天刊登題為《蘋果勝訴無法打擊三星或Android》(Apple's Win in Court Won't Hurt Samsung or Android)的評論文章稱,雖然蘋果在與三星的專利糾紛中勝訴,但無論從財務角度還是戰(zhàn)略角度來看,都無法對三星和Android構成太大打擊。
以下為文章全文:
獲益寥寥
美國陪審團上周裁決,三星電子侵犯蘋果公司三項專利,判賠1.19億美元。雖然蘋果贏了官司,但沉重打擊韓國競爭對手的關鍵目標卻并未達成。
事實上,周五的這一判決對谷歌Android系統(tǒng)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的。后者已經對iPhone形成了夾擊之勢——高端市場有三星,低端市場則有一眾中國低價設備廠商。
美國加州圣何塞的一家地區(qū)法院認定,部分三星設備侵犯了蘋果的“快速鏈接”和“滑動解鎖”專利。前者可以直接撥打電子郵件中插入的電話號碼,后者則提供了一種直觀的設備解鎖方式。陪審團還將在本周一再次開會商討是否有必要對三星侵犯蘋果“自動完成”專利追加賠償——該專利可以在用戶輸入文字的過程中向其提供修改或完成建議。
但此次裁決對市場的影響很小。法律專家和接近三星的人士透露,多數(shù)被判侵權的產品都已經停售,而且三星可能在今后的機型中采用其他技術規(guī)避相關專利。
即使被駁回上訴,該判決同樣無法對三星構成財務沖擊。三星目前持有475.6億美元現(xiàn)金,而1.19億美元的賠償額大約相當于這一數(shù)字的0.25%,同樣遠低于蘋果在上一輪官司中獲得的9.3億美元的賠償額——這是專利訴訟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一筆賠償,但三星已經提起上訴。
雖然蘋果贏了這一官司,但該公司卻未能成功給三星貼上“抄襲者”的標簽,因為陪審團同時也認定蘋果侵犯了三星的照片和視頻整理專利,并判處其賠償三星15.84萬美元。
“蘋果在法庭上大獲全勝的時代已經結束。”羅格斯大學法學教授、專利法專家邁克爾·凱瑞爾(Michael Carrier)說。
蘋果發(fā)言人在裁決后表示,與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法院一樣,該案陪審團認定“三星故意竊取我們的創(chuàng)意,抄襲我們的產品。”三星發(fā)言人則表示,在陪審團合議結束前不適合發(fā)表評論。
蘋果公司可能針對三星的侵權產品申請禁售令,但之前的這一嘗試并未取得過太大成功,上一輪官司也不例外。美國聯(lián)邦法院幾乎拒絕了蘋果針對三星產品提交的所有禁令申請,認為很難證明某項單獨的專利技術會對消費者的購物決定產生何種影響。
“我無法想象蘋果會認為他們在該案中取得了巨大成功。”美國圣母大學法學院教授、知識產權法專家馬克·麥肯納(Mark MacKenna)說,“這可能會對他們形成一定刺激,不再尋求法律途徑展開斗爭,而是在商業(yè)世界展開斗爭。”
真正贏家
如果要問這起官司的真正贏家是誰,那就是谷歌。三星曾經在庭審中表示,蘋果的某些專利主張并不成立,因為谷歌曾經獨立開發(fā)了類似的技術。
以證人身份出庭的谷歌工程師對三星起到了幫助。在上一場官司的庭審中,蘋果律師成功將三星塑造成一家坐享其成的外國企業(yè)。而有了谷歌的支持,三星在本次庭審中抗辯稱,蘋果并非整個行業(yè)的唯一一個本土創(chuàng)新者。
庭審過程中出示的證據(jù)顯示,谷歌為三星的五項涉嫌侵權的專利中的兩項提供了一些法律保護,原因是三星是當今規(guī)模最大的Android生產廠商。但陪審團認定,三星并未侵犯這兩項與后臺同步和信息搜索有關的專利。
蘋果還對HTC等其他采用Android系統(tǒng)的廠商發(fā)起過訴訟,但從未直接起訴谷歌。由于谷歌將Android免費授權給硬件廠商使用,因此很難向其索賠。谷歌雖然自行設計了多款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但與硬件合作伙伴相比,它銷售的手機的確很少。
Android的快速增長蠶食了iPhone的市場份額。根據(jù)市場研究公司IDC的數(shù)據(jù),iPhone去年的全球智能手機銷量占比為15%,低于一年期的19%。與此同時,Android則從69%升至79%。
與第一輪訴訟相比,蘋果在本次訴訟中的地位更加微妙。第一輪訴訟的重點是蘋果的硬件設計專利,而這一次則集中在軟件功能上。
羅格斯大學法學院教授凱瑞爾認為,如果蘋果要向三星再次發(fā)起訴訟,可能就要面臨挑戰(zhàn),必須深挖各種專利。“蘋果這么做有什么好處?不多。”他說,“他們最好還是對外授權這些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