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透露,《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將于2004年6月份推出。
中國科學院院士倪光南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在即將出臺的“實施細則”中,一些
專家呼吁重新定義“國內企業(yè)”與“國產軟件”,將扶持“國產軟件”的期望落到實處。還要求頒
布《國產軟件采購目錄》,目錄將明確標明哪些廠商為國產軟件廠商,其產品為國產軟件,以備日
后政府采購時按圖索驥。只有當目錄上沒有同類國產軟件時,再考慮國外軟件。
倪光南還透露,目前該“實施細則”已經提交財政部、信產部、科技部會審完畢,
相關細節(jié)已經提交國務院,進展順利則可能于6月份出臺。
分歧不少
“實施細則”之所以引人關注,是因為2003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政府采購法》,
盡管原則上規(guī)定政府采購時應優(yōu)先考慮國產軟件,但并沒有更為具體的規(guī)定。
原中科紅旗副總裁黃思源認為,如果只按照《政府采購法》中對于“國產軟件”的
規(guī)定,中國本土廠商并不能享受到實質性優(yōu)惠。因為經過改革開放數十年發(fā)展,許多跨國公司紛紛
將研發(fā)機構、生產機構搬到中國。很多國際廠商的軟件編譯、漢化工作也都在中國進行,也應算作
“國產軟件”。只有通過“實施細則”明晰“國產軟件”的概念,頒布《國家軟件采購目錄》,才
能將對國產軟件的優(yōu)惠落到實處。
業(yè)內人士透露,早在去年10月,就有消息傳“實施細則”即將出臺,但由于相關各
方意見不一,特別是代表國產軟件的本土廠商與代表國外軟件的國際廠商之間的利益博弈,使“實
施細則”的制定工作相當艱難。
據倪光南稱,目前有關“實施細則”主要存在兩大分歧:一是如何定義國產軟件;
二是如何定義國產軟件企業(yè)?!懊魑@兩個概念至關重要,這決定了哪些企業(yè)在政府采購中屬于優(yōu)
先采購的范圍,哪些軟件企業(yè)將享受所得稅優(yōu)惠?!蹦吖饽险f。
黃思源還表示,新出臺的“實施細則”會將所得稅優(yōu)惠具體到何種類型的產品、何
種類型的廠商。而據金山WPS事業(yè)部總經理葛珂透露,最先享受這些優(yōu)惠的將可能是兩類企業(yè):一
是國產辦公套件廠商,比如金山、永中、中文2000;二是操作系統(tǒng)軟件廠商,比如中科紅旗、中
軟等。
倪光南透露,“實施細則”規(guī)定,“國內企業(yè)”并不是專指本國企業(yè)??鐕髽I(yè)在
中國設立的軟件研發(fā)機構和合資、獨資公司、建立的獨立產品開發(fā)生產基地,也被視為“國內企
業(yè)”?!皩嵤┘殑t”還對“國產軟件”作了相當明確的規(guī)定,只有在中國增值超過50%的軟件才能
獲得“國產軟件”的身份,從而在政府采購中可享受國產軟件應該獲得的優(yōu)惠。
但外資企業(yè)希望在“實施細則”中擴大“國產軟件”的認定范圍。美國相關政府官
員甚至提出了一個認定標準:在中國編譯過的軟件,甚至在中國漢化的軟件都應當被看作是“國產
軟件”。此標準中沒有增值超過50%的限制,擴大了“實施細則”中關于“國產軟件”的認定范
圍。
但黃思源認為,如果按照上述標準,一些美國公司在中國競標就會跟在美國競標一
樣,根本不存在任何政策門檻。
盡管美國相關政府官員的話說得十分委婉:“這只是提出一些參考意見?!钡嚓P
部委的負責人認為此種要求不切實際,對記者表示了會堅決扶持“國產軟件”的立場,而嚴辭拒絕
了這些“參考”意見。
然而,某些專業(yè)人士與政府的觀點也存在分歧:前者認為,應當讓市場主導一切,
國家力量介入影響了經濟自由;后者則認為民族廠商利益背后是國家利益,對于政府,國家利益高
于一切。
不違背WTO協(xié)議
盡管國家對扶持國產軟件產業(yè)的立場十分堅定,但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外國政府認
為中國對國產軟件的扶持超過了WTO的相關規(guī)定。他們認為,加入WTO的中國還在為扶持本國的產
業(yè)設置政策壁壘。
但本土軟件企業(yè)及一部分學者認為,即使在加入WTO之后,中國政府支持本國信息化
技術發(fā)展的任何努力也都符合WTO相關法規(guī)。
倪光南告訴記者,有人認為政府采購支持本國軟件不符合WTO原則,他們以為一加入
WTO就要立刻開放政府采購市場,這是一種誤解。其實WTO也有一個《政府采購協(xié)議》(GPA),這是
多邊協(xié)議,一個國家如果加入了GPA,需要對GPA的其他成員國開放政府采購市場。但我國目前并
沒有加入,估計在稍后才會談判是否加入GPA。在此之前,根據國際慣例,可以通過政府采購扶持
本國產業(yè)。
倪光南舉例解釋說,以美國為例,在加入GPA之前,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購買美
國產品法》,要求聯邦政府采購要購買本國產品——即在美國生產的、增值達到50%以上的產品。
進口件組裝的不算本國產品。這對于“本國產品”的規(guī)定與“實施細則”中對“國產軟件”的規(guī)定
相符。
葛珂也認為,在中國加入GPA之前,產業(yè)政策的支持對于中國軟件企業(yè)的發(fā)展相當重
要。
倪光南此前還撰文指出,有人認為政府采購要“公平競爭”,本國軟件和外國軟件
相比,只能“同等優(yōu)先”。這種說法貌似公正,實際上極不合理。軟件的特點是需要在應用中不斷
完善、成熟,如果不給軟件應用的機會,它就不可能趕上去,達到“同等”的地步。雖然本國軟件
可以通過創(chuàng)新在某些方面超越外國軟件,但在總體上目前還達不到“同等”的地步。如果實行“同
等優(yōu)先”,等于是將本國軟件拒之門外。所以,政府采購不應實行“同等優(yōu)先”,而應實行“滿足
需求”原則,即在滿足需求的前提下就應采購本國軟件;只有當本國軟件不能滿足需求時才允許采
購外國軟件。
國家信息安全標準委員會副秘書長吳志剛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盡管目前在使用國
產辦公軟件時還存在著操作習慣及格式兼容障礙,但是對本國軟件產業(yè)的保護在國際上也是一種慣[!--empirenews.page--]
例,這并不是對別國的“歧視”,他預測這種保護將最少持續(xù)到2010年。
出臺日期未定
有消息透露,政府今后將大力推動正版軟件采購。
這除了表明中國政府支持軟件正版化、保護知識產權的態(tài)度之外,更預示著今后數
年的“政府采購市場”將呈“井噴式”的發(fā)展。
有相關數據統(tǒng)計,僅中國西部五省二區(qū)就存在300億元左右的政府采購市場,而其中
軟件采購市場應在40億元到60億元之間。
國產軟件廠商翹首以盼“實施細則”的出臺,“6月份即將頒布”一說顯然給他們注
入一劑“強心劑”。但知情人士認為,國產軟件廠商現在高興還為時過早,國外軟件廠商從沒有放
棄游說政府的努力。
倪光南在向記者證實“實施細則”已經提交財政部、信產部、科技部“三部會審”
的同時,還表述了另外一種可能:如果“實施細則”審核不能通過,則可能被發(fā)回重審。如果被發(fā)
回重審,那么“實施細則”出臺將不是今年6月份,而是將來某個無法預知的日期。
倪光南認為,在國產軟件積貧積弱的情況下,政策的支持顯得相當重要。政府也在
這方面做了相當多的努力,除《政府采購法》之外,47號文(《振興軟件產業(yè)行動綱要》)和18號
文(《鼓勵軟件產業(yè)和集成電路產業(yè)發(fā)展的若干政策》)都出臺了相關政策,以扶持國產軟件產業(yè)。
與此同時,國務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軟件園、科技園等都曾出臺相關政策。倪光
南認為,這些政策將成為中國軟件產業(yè)發(fā)展的主要條件和動力來源;如果失去這些支持,國產軟件
的發(fā)展將更加艱難。
業(yè)內人士分析,目前有關“政府軟件采購國產化”的問題已經出現了三種觀點:一
是美國官方的觀點,凡是在中國研發(fā)、生產、漢化的軟件都視為國產軟件;二是我國政府的看法,
認為應以在國內增值50%為限;三是國內軟件廠商的呼聲,即頒布《國產軟件采購目錄》,并嚴格
限制國外軟件產品“上榜”。目前后兩種意見處上風。
但也有國際廠商指出,如果按照“實施細則”定義,那么許多所謂“國產軟件”從
嚴格意義上都不能稱之為“國產軟件”。因為許多國產軟件的內核都嵌入了國外軟件的技術。以永
中為例,其辦公套件產品永中Office采用的就是Sun公司的開發(fā)工具JDK。
而國內的其他軟件企業(yè)均與國外軟件巨頭們簽有技術轉讓協(xié)議。因為只有這樣,這
些國產軟件才能與國際通行的標準兼容,純粹意義上的國產軟件很難找到。即使以50%為限,也很
難估算出許多軟件中嵌入式軟件所占的比重。
記者隨后致電信息產業(yè)部產品促進司對此疑問進行求證,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具
體細則還在會審之中,目前不便透露任何消息。
摘自 21世紀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