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名聯(lián)邦法官本周一做出裁決,無線芯片廠商高通(Qualcomm)公司必須立即停止銷售侵犯了博通(Broadcom)公司專利的第三代(俗稱3G)WCDMA手機芯片。
盡管如此,美國分區(qū)法院法官James Selna還宣布,高通部分設計上侵犯了對手博通所持有三項專利的芯片可以繼續(xù)銷售至2009年1月。
另外,高通只能銷售2007年5月29日前推出的手機芯片,而且只能銷售給那些在此日期之前爭取到的客戶。2007年5月29日是加州Santa Ana地區(qū)法院裁定高通侵犯了博通專利的日子。
一名高通發(fā)言人表示,他們的律師正在研究裁決結果,暫時不發(fā)表評論。而博通公司的總法律顧問David Dull則通過一份聲明表示,“對今天的裁決感到高興”。
Dull表示博通不應該和那些使用了博通的專利技術來針對我們的公司競爭,這次的裁決阻止了高通的類似行為。
高通還需要為自己在到2009年1月31止的所謂“日落期”(sunset period)內銷售的芯片向博通支付專利費。法官所設定的一項關于手機視頻壓縮的專利費率是6%,而另一項與不同網絡之間的通訊同步有關的專利費率是4.5%。
法官還命令博通和高通須就第三項關于“一鍵通”(walkie-talkie-style)的專利費率達成協(xié)議,或者在2008年2月29舉行的聽證會上向法官陳述。
Sprint Nextel公司計劃在明年第一季度上市的手機中添加這項名為QChat的功能,所使用的正是高通的芯片。
James Selna裁定,在“日落期”結束后,高通不能再有侵犯博通這三項專利的行為。
博通已經要求法官對高通部分侵犯了他們兩項專利的產品征收18個月的強制授權費,同時要求禁止高通銷售用于QChat功能的芯片。高通曾經主動提出支付三倍的“合理專利費”,以便他們能繼續(xù)不受限地使用博通的專利技術。
Selna法官還命令這兩家公司在二月份的聽證會之前交出一份聯(lián)合報告,內容是關于他們計劃如何處理高通企圖圍繞侵權芯片“設計產品”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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