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手機大廠宏達電(以下簡稱 HTC)于美國時間 2011年8月16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及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針對蘋果公司(Apple Inc.)提出專利侵權訴訟,主張 Apple 所生產的 Mac系列計算機、 iPhone 、 iPad 以及 iPod 等產品侵害其三項專利權。本案所涉專利為美國專利編號7,417,944、7,672,219及7,765,414。
HTC 法務長雷憶瑜表示:「HTC提起本次行動的目的乃是為了捍衛(wèi)本公司的知識產權,并維護本公司合作伙伴以及廣大使用HTC產品的消費者的權益。這已是第三件Apple侵犯HTC知識產權的案件,Apple必須停止于其產品中使用侵犯 HTC 專利的相關技術?!?
本案所涉專利范圍涵蓋Apple的 Mac 系列計算機和各種行動裝置上關于用戶經驗的核心功能,包括:1. Wi-Fi技術:讓使用者可在家中、辦公室、或公共場合中以無線方式在多項電子產品間建立網絡鏈接的技術;2. 處理器間通訊技術:讓PDA與移動電話功能可以完美整合于同一產品中的技術,以便提供消費者真正的智能型手機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