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力度越來越大,中午喝了酒,直到晚上酒精測試儀仍然能測試出有酒精含量。這可讓司機感到郁悶不已。
7月20日晚上,交警攔下一輛黑色轎車進行例行檢查,結果一打開車窗就聞到了濃郁的酒精味,交警就將司機帶離轎車用酒精檢測儀做測試,測試結果呼氣測試值為73mg/100ml,已經達到酒駕標準,但尚未達到醉駕標準。
看到這個檢測結果,一旁的司機開始喊冤,“車上其他的人喝了酒,但是因為我知道要開車就沒喝酒的,為什么說我酒駕呢?”,車上另外一人也向交警解釋,“他的確沒有喝酒,是不是因為車窗一直關著,里面空氣不流通被喝了酒的人熏的呢?”
但是無論怎么解釋,酒精檢測儀的結果顯示已經是酒駕,那怎么辯解都無濟于事了。司機告訴交警,是不是因為自己中午的時候喝了酒,酒精度還沒退下去被檢測出來了?按照酒駕的處罰規(guī)定,該男子被扣留駕駛證六個月,記12分處理,而且還有2000塊得罰款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