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監(jiān)管機構負責人:扎克伯格保護隱私舉措不足信
6月13日消息,據外媒報道,歐盟監(jiān)管機構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負責人表示,社交網絡巨頭Facebook首席執(zhí)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保護用戶隱私方面不足信,其是否在認真對待隱私問題“仍有待觀察”。
DPC已經對Facebook進行了十多次調查,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扎克伯格早就已經意識到該公司的商業(yè)行為可能引發(fā)隱私問題,這導致這家互聯(lián)網巨頭股價應聲而跌。
在美國當地時間周三接受采訪時,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海倫·迪克森(Helen Dixon)表示,Facebook及其首席執(zhí)行官扎克伯格是否真的在該平臺上轉向隱私和安全,“一切都將拭目以待”。
與此同時,迪克森說,DPC將繼續(xù)對Facebook和其他美國科技巨頭進行調查,盡管它們此時正面臨世界各地監(jiān)管機構的更多審查。
迪克森表示:“對Facebook的許多調查肯定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得出結論?!彼a充說,她已經與“Facebook的多位高管”見過面,并進行了交談。
當被問及愛爾蘭的數據保護部門是否會與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接觸,并就Facebook可能在美國遭到的調查進行溝通時,迪克森回答說:“我們已經進行了數次對話?!?/p>
她繼續(xù)說:“我們在不同的法律框架下面對著相同的問題,為此我們也有著類似的目標,推動這些科技公司改變某些行為。”
過去一年里,由于爆發(fā)一系列隱私丑聞和數據泄露事件,Facebook遭遇了政界人士和監(jiān)管機構的強烈質疑。其首席執(zhí)行官扎克伯格在3月份概述了該公司“注重隱私”的未來愿景,而這家社交媒體在4月表示,預計將向FTC支付高達50億美元的罰金,原因是該公司違反了2011年雙方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
Facebook在周三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正在全力配合FTC的調查,扎克伯格或任何其他Facebook員工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故意違反該公司與FTC達成和解協(xié)議中需要承擔的義務?!?/p>
愛爾蘭DPC目前正在對Facebook及其子公司WhatsApp和Instagram進行11項調查。調查范圍從Facebook收集數據前是否獲得用戶的同意,到在規(guī)定的72小時窗口內是否通知主管部門發(fā)生數據泄露事件。
由于許多大型科技公司的歐盟總部都設在愛爾蘭,為此愛爾蘭DPC根據《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有權對這些公司進行監(jiān)管。
GDPR是去年5月份在歐盟境內生效的隱私法,其目的是讓消費者更多地控制自己的網上個人信息,例如允許他們訪問和刪除自己的數據。違反法律的公司可能面臨巨額罰款:高達全球年收入的4%或2000萬歐元(2260萬美元),以其中數額較大的為準。
對于Facebook來說,根據其2018財年的收入,這可能意味著其罰單可能高達20多億美元。
到目前為止,迪克森的辦公室還沒有根據GDPR開出任何罰單。迪克森表示,“罰款將出現在有侵權行為的地方”,但她補充稱,對于違法的科技公司來說,改變自己的行為才是關鍵,這將為其他公司進步樹立先例。她說:“罰款無疑是重要的,但它們只是達成目標的手段之一?!?/p>
迪克森還稱,除了對Facebook的調查外,DPC還對包括蘋果、Alphabet旗下子公司谷歌以及Twitter在內的跨國科技公司進行了總共20項調查。她說,她歡迎在美國就大型科技公司對從網上欺凌到虛假信息和隱私問題等方方面面的影響展開辯論。
迪克森說:“我認為有證據表明,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濫用Facebook用戶個人數據丑聞是個轉折點,幫助人們理解了圍繞個人數據貨幣化的商業(yè)模式以及他們如何會成為定向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