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雜志網站日前刊文,分析了富士康欲高價收購夏普背后的意圖。文章節(jié)選內容如下:單從表面價值來看,富士康56億美元收購夏普的報價并沒有多大意義。對一家負債累累、浪費了兩次救助機會且目前仍處于虧損的公司來說,這種價格看似太過奢侈。掌門郭臺銘似乎并不在意此前一樁交易的影響。在夏普的財務狀況極度惡化后,富士康曾于2012年向該公司注資8億美元。
為什么他現在如此熱心,要在一件可能成為沉重負擔的事情上大肆花費呢?郭臺銘自己并未說明,但有幾種可能的解釋。
長久以來,富士康一直是蘋果公司iPhone和其他設備的最大組裝廠商,在中國內地有超過100萬工人。富士康與蘋果的生意為公司貢獻了近半營收,它自然希望獲得其中的議價權。夏普生產顯示面板,又是蘋果的一大供應商。合并后的公司會在利潤率上有更大的話語權。富士康目前的利潤率僅有微薄的3%。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郭臺銘希望讓富士康的業(yè)務多樣化,不再單純依賴為別家生產設備。擁有自己的品牌,利潤會更豐厚。富士康大約五分之二的營收來自為惠普、思科等少數西方公司生產網絡設備與服務器。相比之下,公司手持設備組裝業(yè)務的客戶就多了很多,例如中國的小米(盡管內地智能手機市場的需求正在飽和)。手持設備的興起嚴重影響了臺式機與筆記本電腦的銷售,而這也在富士康的業(yè)務范圍內。如果能利用夏普享譽全球的品牌,設計并銷售自己的設備,富士康至少也可以保留屬于品牌廠商的利潤。
從低利潤率的組裝廠商走到價值鏈前端,這種渴望是可以理解的。為了更具創(chuàng)新性,富士康下了不少功夫。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014年的一項研究將富士康列為中國內地申請高質量專利最多的公司之一(盡管它的母公司實際在臺灣)。富士康也在美國申請專利,美國的標準要比中國更苛刻,而且它申請的多是“發(fā)明型”專利,而不是重要性偏低的“實用性”專利。
從歷史上看,夏普為科技產業(yè)的進步做出過不小貢獻。所以說,這或許是郭臺銘樂于高價收購的原因——尤其是前幾年他個人曾投資夏普的顯示業(yè)務。他相信這家公司能在相關領域中做出重要突破。
倘若果真如此,收購夏普或許有助于郭臺銘的“11屏”大戰(zhàn)略。他希望通過這套戰(zhàn)略讓自己的公司為所有設備提供顯示器,從計算機到汽車再到智能手表。這些或許可以解釋他為什么愿意為夏普花大價錢。不過,即便最后擁有夏普,扭轉這家破產受困的公司也不是件容易事。





